第一,在申诉方的起诉书中,很多涉及行业损害的关键要件不符合WTO反倾销协定及欧盟反倾销法的要求,而欧盟委员会对此未加认真评估,就向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发出了征求意见公告。 第二,此案应诉企业共有56家,但龙头企业不多,只有一家的出口额达到了2400万美元,其余大多在500万至1000万美元之间。最后应诉企业共聘请了12家律师事务所,这一下欧盟方面感到了压力——不仅应诉企业多,还要分别对付这样多的律师,其行政成本之高,实属始料未及。压力之下,欧盟方面要求我商务部指定一家中介机构,协调所有应诉企业的诉求,这样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就被推向了前台。在应对反倾销调查中,除了组织、协调单个企业的应诉外,代表整个行业向调查当局做必要的抗辩,也是商会的重要职责。
第三,本案是欧盟对我纺织品首次发难,同时也是迄今为止对我发起的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起反倾销调查中方统计4.87亿美元,欧方统计约4亿美元。在全球纺织品配额行将取消的背景下,欧盟此举是否带有试探的意味?商会担心一旦让对方得手,将刺激更多的欧盟企业效仿,所以一定要全力以赴应诉到位。
“市场经济地位”的玄机
2005年1月27日,欧盟相继就应诉企业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作出了初裁披露,先后有23家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但是令人感觉惊讶的是,7家被调查企业中,却有5家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其中包括规模相对领先的吴江蚕花进出口有限公司、绍兴天龙控股集团等。
顾益明告诉记者,被调查企业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两家企业都是台资企业。其他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出口规模相对都比较小。也就是说,影响本次应诉大局的主要企业都被排除在“市场经济地位”之外。
这也就是顾益明在刚见到记者时表现出忧虑的原因。
据了解,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在进行应诉时只需要提供本企业内销价格等有关数据与外销数据进行比较。“这样应诉成功的难度就会小得多。”顾益明说道。
而其他企业的应诉难度就大大增加了,因为欧盟委员会将以墨西哥作为反倾销调查的替代国。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告诉记者,墨西哥的劳动力成本是中国的二十倍,“这样的调查得出的结果怎么可能公正呢?!”
顾益明则告诉记者,其实所谓的“第35类纺织品”涉及的品种非常多,仅吴江蚕花进出口有限公司就涉及到近千个品种。
他说,另一个问题还在于,多数品种在墨西哥无法找到同类产品进行替代。
本案的另一个玄机还在于,本次提起诉讼的“原告”显得非常神秘。“欧洲服装纺织品协会声称代表七个生产商,但是一直不肯提供具体名单,至于这些企业所受到的损害更是无从知晓。直到去年11月份,对方才提供了七个企业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