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分销时代:石油和化工行业如何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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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6年12月14日8时22分 信息来源:中国化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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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化工行业]中国加入WTO给国内石油和化工行业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除了减让关税、取消配额、放开进口之外,最大的变化无非是分销业务的放开。入世5年来,我国的原油、成品油、农药、农膜、化肥等的批发和零售业务正在一步步地向外资开放,国内的石油和化学品市场也由此走向了完全竞争的“后分销时代”。分销业务放开后,我国的石油和化学品市场格局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外资的进入会不会如洪水猛兽般冲击我国的石油和化学品分销企业?我国的石油和化工行业怎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这些都是我们亟待研究的课题。
我国石油和化学品分销业务的演变
现代分销产业起源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出现了化工企业的兼并整合;到了90年代,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开始形成比较紧密的联合体。分销商的上游是比较大、产品性价比有优势的供应商,基本上是工厂;下游主要是分包用户。这样,分销商就能避开代理商、贸易商,直接把上游供应商的产品通过运输、仓储以及供应链上的许多其它分支服务,提供给下家的工厂用户。
我国的分销产业比国外整整落后10年。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石油和化学品的垄断经营被打破之后,国内从事化学品进出口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才成倍地增长起来(原油和成品油依然是归两大公司“专营”)。贸易形态基本是自销、直销、批发等,也出现了以液体、塑料为主的“大工料”,依托港口,将原材料交给二级、三级的代理商进行分拨。这些传统型的贸易方式,价格博弈成分比较重,企业风险难以预测。在中国整个的石油和化学品供应链上,普遍条块分割,市场上基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化工产品分销商。
根据入世承诺,我国石油和化学品的分销业务将在有限的过渡期后全面实行对外开放。如,成品油的零售业务以及农药、农膜的批发和零售业务均是在入世3年后放开;入世5年后,即今年的12月11日,我国又放开了化肥的批发和零售业务;2007年1月1日,原油和成品油的批发业务也将对外放开。国内分销领域将面临国际分销企业的强有力竞争,正处于体制转换过程中的我国的分销企业,将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外资的冲击。
上述产品的共性特点是:都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和重要服务领域,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些产品长期被列为国家的重要生产资料和战略物资,其重要性决定了长时期中这些产品的流通和分销体制是严格由政府部门管理的,许多产品至今仍实行较为严格的专营体制;部分产品价格仍由政府管制或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我国现行的石油和化学品的分销体制导致市场准入度很低,对国内市场也尚未全面开放,更别说外资了,所以竞争十分有限。经营组织的所有制形式单一,基本上是国有流通企业,非国有的企业难以直接参与竞争。
现行分销体制的缺陷和改革方向
我国在渐进开放的原则下,已就分销服务领域开放过程中的开放部门(或分部门)、服务提供方式、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等方面确定了承诺表。在协议中,开放分销服务市场的承诺主要由四个分部门构成:即佣金代理、批发、零售和特许经营。这些部门提供的主要是为商品的转售以及与之相伴的一系列相关服务。
我国现行的分销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根据不同的产品分部门进行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是政府部门对分销流通企业管理得非常具体,基本上是一种“主体管理”模式,使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程度有限;二是缺乏总体上的分销服务的发展规划,难以形成统一的市场管理规则;三是政出多门,各部门之间容易出现扯皮现象,部门之间的管理协调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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